县第86次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公示(第二批次)
为保障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经县第86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第二批次规划设计方案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依据与目的
本次公示旨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,确保规划设计的科学性、合理性与民主性。所有公示项目均已通过县规划管理委员会的专业审查与合规性评估。
二、公示项目概况(第二批次)
本批次公示涉及多个重点区域及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,主要包括:
- 城东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:明确了该片区的功能定位、空间布局、建筑风貌控制及公共空间体系。
- 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规划:制定了历史建筑保护、街巷格局延续及基础设施改善的具体方案。
- 高新产业园区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:确定了地块用地性质、开发强度、公共配套设施及绿地系统等控制指标。
- 沿河生态景观带修建性详细规划:设计了慢行系统、景观节点、植被配置及灯光亮化方案。
三、公示方式与时间
- 公示期限:自发布之日起,为期30个自然日。
- 现场公示: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栏、相关乡镇(街道)及项目所在地现场进行张贴。
- 网络公示: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同步发布。
四、意见反馈渠道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方案有意见和建议,均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馈,并请注明联系方式和依据。逾期或无有效联系方式的意见将不予受理。
- 电子邮箱:发送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邮箱。
- 书面信函:邮寄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。
- 现场意见箱: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项目现场设置的意见箱投递。
五、后续工作安排
公示期满后,我局将汇总、整理所有有效反馈意见,并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方案优化完善的重要依据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履行法定程序后,规划设计方案将正式获批实施。
特此公示。
(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章)
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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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4 11:23:47